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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活动(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通知及相关要求

2014年06月02日 15:59:25 访问量:2894

  

 

接县教研室通知,校本课程、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三项活动上报材料时间如下:

610                参与活动者将材料交教研组进行初评。

612下午5:00     教研组将初评结果报教研处。

615下午5:00     材料上报县教研室。

请各位老师按时上报材料,逾期不候!

教研处

2014-05-30

实验高中2014年优秀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及优秀校本课程  评审方案(试行)

一、指标


1. 市指标  校本课程  3

           社团      3

           综合实践  5

2. 县指标  校本课程  3

           社团      3

           综合实践  5


3. 初评分配方案:(学科组内进行,组内优秀者向上推荐)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组三项活动各2个,每个学科组共6个。

2)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学科组三项活动各1个,每个组共3个。

3)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三个教研室一起三项活动各1个。共3个。

二、评选方案 (采用成果评分+个人积分的办法)

个人业绩积分×50%+成果评分×50%=总分

1、成果评选

1)各个学科组推荐一名高级教师(本组无高级教师,则推荐其他不参与活动的优秀教师)组成评选委员会。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当年参加评选的老师不能参加评审工作。

2)三项活动分别按照评价表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总评分(得数保留两位小数)。

2、个人业绩积分

1)本学年教学成绩(上期末和下期中考试成绩,以教导处提供的数据为准)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积8分。

2)省级学科带头人、许昌市名师、县级功勋教师或突出贡献积10分;

3)本学年参加学校“高效课堂”赛课活动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及2分。

4)本学年学校组织的教学反思活动,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积3分,三等奖积2分。

5)任现职以来每年积1分。

6)有高三经历的教师积2分,其他积1分。

7)近三年来省级以上学科杂志(不计综合性的)论文或者省论文一等奖积5分、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积2分;只选取最高等级积分,不累积。(本项积分为最后一次,今后将取消该项积分)。

3、评审结果

个人业绩积分×50%+成果评分×50%=总评分,依照总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分别取相应的名次

说明:

1、三项活动每人限报一项。

2、有课题经历的老师(已结题)并且课题在职评中能使用的教师不再参与三项活动。

3、校本课程对所有参与成员积分(高级教师可以参加校本课程但不参与积分)。评审中如果某项出现总分相同,则进行二次评审以确定名次。

4、初级职称教师参与县级活动,中级职称的教师参与市级活动。

5、各学科组推荐材料时注明参选市级、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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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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