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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实验高中校园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2019年10月07日 08:35:26 访问量:2684

襄城县实验高中校园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之一,是全体师生了解各方面信息的重要窗口。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校园和谐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弘扬俭朴节约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规范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设施的使用规定,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充分、高效地发挥电子显示屏的功能和作用,服务全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显示屏发布的内容:

1.设置电子时钟、倒计时等固定模块、标语口号、值班信息、工作动态变动等模块;

2.工作动态根据学校各处室、年级需要定期编辑更换工作宣传内容,发布领导言论、节假日通知、事务性通知、工作进展提示以及格言警句等;

3.根据需要,公开学校各处室、年级的其他要事项。

第三条  显示屏发布信息的要求及日常管理:

1.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真实、准确、严谨、有依据,发布的信息要以教学管理工作为主,要求信息时效性强,内容简明扼要,准确、及时、客观,确保内容积极健康,主题正确鲜明,制作精良美观。

2.严禁发布违法违规等不健康的信息。

3.按照位置实行分区域管理使用,学校各处室、年级对需要发布的内容,需提前填写《显示屏播放审批单》,由处室、年级主管签字,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后予以发布。

4.显示屏内容要及时更换,对于工作需要,临时发布的内容(如欢迎各级领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热烈欢迎***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等标语),事后及时改回原来的内容,并补写《显示屏播放审批单》。

5.管理使用好电子屏发布管理电脑的日常使用管理和保密工作。维护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设备开关,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电子屏管理依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使用和维护。各处室、年级需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对显示屏进行操作管理,对其显示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信息中心协同总务处等有关处室年级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7.原则上禁止横幅带有商业性和盈利性内容。不得在校园内指定位置之外的任何地方张挂横幅。

8.每名教职员工都要注意保护显示屏,不得污损、破坏。

 

附:电子屏管理名单

序号

位置

电子屏描述

管理处室

管理人

责任人

1

一号楼大厅

彩色P10

一学部

张东方

王军强

2

二号楼大厅

彩色P10

二学部

王亚伟

付延涛

3

三号楼大厅

彩色P10

三学部

贾良甫

程战桥

4

办公楼前

彩色P4

办公室

司克辉

柴春鹏

5

办公楼大厅

彩色P10

办公室

司克辉

柴春鹏

6

科技楼报告厅

彩色P2.5

办公室

司克辉

柴春鹏

7

报告厅

单色P10

办公室

司克辉

柴春鹏

8

南校门门口

单色P10

德育处

刘鹏凯

张超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2019.8
襄城县实验高中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登记表

 

单位

 

联 系 人

 

时间

 

联系电话

 

播放内容

地点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第一联:处室、年级留存

 

.....................................................

 

襄城县实验高中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

 

单位

 

联 系 人

 

时间

 

联系电话

 

播放内容

地点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联:学校办公室留存

 

编辑:商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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