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实验高中校园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电子显示屏是学校重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之一,是全体师生了解各方面信息的重要窗口。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校园和谐舆论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弘扬俭朴节约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规范校园横幅,宣传橱窗,电子屏等宣传设施的使用规定,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充分、高效地发挥电子显示屏的功能和作用,服务全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显示屏发布的内容:
1.设置电子时钟、倒计时等固定模块、标语口号、值班信息、工作动态变动等模块;
2.工作动态根据学校各处室、年级需要定期编辑更换工作宣传内容,发布领导言论、节假日通知、事务性通知、工作进展提示以及格言警句等;
3.根据需要,公开学校各处室、年级的其他要事项。
第三条 显示屏发布信息的要求及日常管理:
1.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真实、准确、严谨、有依据,发布的信息要以教学管理工作为主,要求信息时效性强,内容简明扼要,准确、及时、客观,确保内容积极健康,主题正确鲜明,制作精良美观。
2.严禁发布违法违规等不健康的信息。
3.按照位置实行分区域管理使用,学校各处室、年级对需要发布的内容,需提前填写《显示屏播放审批单》,由处室、年级主管签字,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后予以发布。
4.显示屏内容要及时更换,对于工作需要,临时发布的内容(如欢迎各级领导莅临我校检查指导工作!热烈欢迎***来校检查指导工作等标语),事后及时改回原来的内容,并补写《显示屏播放审批单》。
5.管理使用好电子屏发布管理电脑的日常使用管理和保密工作。维护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设备开关,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电子屏管理依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使用和维护。各处室、年级需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对显示屏进行操作管理,对其显示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信息中心协同总务处等有关处室年级负责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7.原则上禁止横幅带有商业性和盈利性内容。不得在校园内指定位置之外的任何地方张挂横幅。
8.每名教职员工都要注意保护显示屏,不得污损、破坏。
附:电子屏管理名单
序号 |
位置 |
电子屏描述 |
管理处室 |
管理人 |
责任人 |
1 |
一号楼大厅 |
彩色P10 |
一学部 |
张东方 |
王军强 |
2 |
二号楼大厅 |
彩色P10 |
二学部 |
王亚伟 |
付延涛 |
3 |
三号楼大厅 |
彩色P10 |
三学部 |
贾良甫 |
程战桥 |
4 |
办公楼前 |
彩色P4 |
办公室 |
司克辉 |
柴春鹏 |
5 |
办公楼大厅 |
彩色P10 |
办公室 |
司克辉 |
柴春鹏 |
6 |
科技楼报告厅 |
彩色P2.5 |
办公室 |
司克辉 |
柴春鹏 |
7 |
报告厅 |
单色P10 |
办公室 |
司克辉 |
柴春鹏 |
8 |
南校门门口 |
单色P10 |
德育处 |
刘鹏凯 |
张超 |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2019.8
襄城县实验高中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登记表
单位 |
|
联 系 人 |
|
时间 |
|
联系电话 |
|
播放内容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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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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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联:处室、年级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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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实验高中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申请表
单位 |
|
联 系 人 |
|
时间 |
|
联系电话 |
|
播放内容 地点 |
|
||
审批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
||
第二联:学校办公室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