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实验高中食堂公用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消毒间要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并保证能正常运转。
2、清洗消毒间要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3、特别是供学生使用的碗、筷等公共用品用具要严格做到一餐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供学生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餐具用工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并放到保洁柜保洁。
5、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餐具用具采用物理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保洁程序进行;餐具用具采用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保洁程序进行。
6、使用物理消毒(煮沸、蒸汽、红外线):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7、使用化学消毒(主要为各种含氯消毒药物):
使用浓度应含有效氯250㎎/L(又称250ppm)以上,餐具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残留。
8、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9、消毒后的餐具用具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免已消毒的餐具用具受到再次污染。
10、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保洁柜内。餐饮具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餐饮具保洁柜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1、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保管。
12、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3、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