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环境教育示范课活动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
依据许昌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决定各中心校、学校依据豫环文〔2014〕115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示范课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教研室。过期不候,各乡镇及局直每单位至多报送一节。
襄城县教体局教研室
2014年8月28日
附:豫环文〔2014〕115号文件
2014年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通知
豫环文〔2014〕1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教育局,省教育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加强环境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交流,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省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共青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制定的《2014年河南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豫环文〔2014〕73号)要求,省环保厅、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4年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的环境教育示范课,分为学科渗透、综合实践两类。学科渗透类包括各学科教学中的环境教育渗透课,综合实践类包括环境专题教育、探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参评作品要求
(一)环境教育示范课内容要紧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主题,目标明确、内容完整、设计科学、方法新颖、已应用于教学实践并且效果良好。设计时间为一节课,幼儿园15至30分钟、高中、初中、小学30至40分钟;
(二)参评环境教育示范课要求以视频文件格式上报,同时报送示范课设计文字稿。文字稿要求格式纸型A4、仿宋字体3号字,一式10份;
(三)参评示范课及相关推荐评选材料于2014年9月20日前上报至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三、奖项设置
参评示范课按学科渗透、综合实践两类分别设一等奖30名(其中:幼儿园组4名、小学组10名、初中组10、高中组6名),二等奖60名(其中:幼儿园组8名、小学组20名、初中组20、高中组12名),三等奖100名(其中:幼儿园组15名,小学组30名,初中组30名,高中组25名)。
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活动措施有力、参与面广、参评示范课水平高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推荐评选办法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动员、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参加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征集参评作品,规范示范课教学要求。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联合教育局,组织对参评示范课进行初选,填写《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省辖市辖8个以上县(市、区)的上报示范课数量不超过30个,辖8个以下的不超过20个,直管县(市)不超过10个,同一所学校参评示范课数量不超过5个。
(三)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获奖示范课和优秀组织单位将获得由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获奖示范课设计文字稿将编辑出版,视频编辑制作成光盘作为环境教育参考资料向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免费发放。
五、工作要求
环境教育示范课评选活动的参与情况将被纳入对省级绿色学校创建与复核工作的评估。各地要认真组织、广泛发动市级以上“绿色学校”参加示范课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教育教学观摩与交流,不断增强我省环境教育工作实效。
联系人:梁林 马辰芳
联系电话:(0371)66309509
电子邮件:hnh****@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371)69691893
附件:1.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推荐表
2.河南省环境教育示范课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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