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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之星”评选方案-襄实高[2014]1号

2014年01月08日 14:33:22 访问量:966

襄实高[20141号  签发人:张绍康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学年度“教学之星”评选方案

 

为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方案。

一、评选必备条件

1、具有现代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教学成绩须为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高一高二以两次期末考试县教研室核算的成绩为准,高三以教研室核算的高考成绩排名为准。

3、在教导处举行的学生评教活动中排名占前三分之一。

二、考核项目

“教学之星”评选考核包括教研活动、常规教学、综合表彰三部分。

(一)教研活动部分

教研活动是指有学校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优质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课题研究;论文及教学反思评选;学习标兵评选;以指导教师身份积极指导青年教师参与赛课、公开课、优质课比赛等,从以上六各方面对参评教师所获得的的各级各项荣誉进行量化积分(附表1)。

)常规教学部分

根据教导处每个学月评选出的精彩课堂、优秀教案、优秀试卷、优秀作业、优秀听课记录,教学成绩六项对参评教师进行量化积分(附表2

(三)综合表彰部分

根据参评教师在教师节期间获得省、市、县、校等不同级别的综合表彰进行积分(附表3

三、评选办法

1、对参评教师从教研活动、常规教学、综合表彰三个方面进行考核、积分。

2、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四、任期和待遇

1、任期任期一学年(十个教学月)

2、待遇:任期内按十个学月计算发放教学之星津贴,一等奖津贴每学月200元,二等奖津贴每学月150元,三等奖津贴每学月100元。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教学之星”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之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张绍康

副组长:郎书央 

  员:贾光旭  王剑良  张永峰  林福润  

        程占桥  关陶杰  米永民  郭克江

        张官营  侯海兰  王亚伟

六、如有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2014年1月6日

附表一:教研活动部分各项积分标准

附表二:常规教学部分各项积分标准

附表三:综合表彰部分各项积分标准

 

附表一:

教研活动部分各积分标准

 

赛课、优质课

基本功比赛

 

 

一等奖

18

15

10

10

一等奖

12

10

8

8

二等奖

15

12

8

8

二等奖

10

8

5

5

三等奖

10

8

5

5

三等奖

8

5

3

3

论文及教学反思

课题研究

 

 

一等奖

10

8

6

6

结题

18

15

10

10

二等奖

8

5

3

3

 

优秀辅导教师

三等奖

5

3

1

1

 

10

8

5

5

学习标兵

一等奖

8

二等奖

5


附表二:

常规教学部分各项积分标准

 

精彩课堂

优秀作业

月考成绩

一等奖

2

一等奖

2

第一名

5

二等奖

1

二等奖

1

第二名

3

优秀教案

优秀听课记录

培优班第一名,普通班语数外前两名,其他六科第一名

一等奖

2

一等奖

2

二等奖

1

二等奖

1

优秀试卷

2

 

 

 

附表三:

综合表彰部分积分标准

 

综合表彰

省级

18

市级

15

县级

10

校级

10

 

编辑:郑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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