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教 育 科 学 研 究 中 心
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中小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录像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中教科办[2014]00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展示中国教学名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促进教育优质资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习型社会的需求,教育部启动了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为了积极推进我国精品特色课程建设,展示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崇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提高社会影响力,对中华文化的传承与传播做出应有贡献,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年度全国中小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录像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教育局教研室(教科所)、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者以及一线教师。
二、活动时间
本年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比分3阶段进行:
1、2014年4月15日, 2、2014年9月25日,3、2014年12月25日,
三、活动形式
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比
四、活动程序
1、个人自愿申报。本次活动以个人自愿为原则,采取个人申报的形式确定参赛人员。
2、课堂教学录像。由个人根据申报情况开展校本教研公开课活动,并负责课堂教学摄像等有关工作。
3、优秀课例评比。由研究中心评奖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进行评选,届时根据参赛整体情况由评委会确定优秀课例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可参加2014年全国“特色教育先进工作者和特色教育优秀教师”等评选,并择优发表《中国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指导全书》。
四、具体要求
1、上课要求。由参赛教师个人根据学科教学进度自定课型和课题,上课时间一般为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各教科所,教研室及相关单位或个人将尽可能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活动。
2、录像拍摄。录相课的教学过程要真实、有效,摄像技术要求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即可,录像要全面展示教学过程(包括学生课堂自学和自主练习),不要进行技术包装和课后剪辑。
3、评比标准。优秀课例评比标准见《年度中小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价量化表》(附件1)。
4、上交材料。将年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比参赛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及参评作品按评审时间上报中心评奖办公室,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评审费用。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比为中心会员400元、非会员520元;发表《中国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指导全书》的费用为500元。如组织本次评选达到10份成果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可免费颁发年度“优秀组织奖”。
6、报送方式:
将年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比参赛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esr****@cesrc.com,参赛作品和一份纸质参赛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通过邮局EMS或挂号信的方式办理;相关评审费用通过邮局电汇的方式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邮局068信箱,收件(款)人:江屹飞老师,邮编:100080
7、本次评奖可作为教职工评先、评模、晋职、晋级的硬件使用,获奖者优先吸收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教师会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星老师、刘剑老师
官方网站:****; E-mail:esr****@cesrc.com
附件1:年度中小学校本教研公开课暨精品录像课评价量化表
年级: 学科: | 执教教师: | 课题: | |
评 课 要 素 | 评 分 要 点 | 得分 | |
教学 目标 (6分) | 落实三维目标 (2) | | |
明确具体,注重创新 (2) | | ||
结合实际,要求恰当 (2) | | ||
教学 内容 (24分) | 知识准确无误 (6) | | |
层次清楚,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8) | | ||
注重实践,系统性强 (5) | | ||
容量适度,深广度合理 (5) | | ||
教学 方法 (27分) | 面向全体,辅差培优 (5) | | |
夯实基础,培养习惯(6) | | ||
符合学科特点,重视学法指导 (6) | | ||
教辅手段应用恰当、直观 (5) | | ||
教法求实效,二次备课 (5) | | ||
教师 基本 素质 (15分) | 计划周密,教学组织的好(开始、进程、结尾) (4) | | |
语言准确、简练、生动,通俗易懂 (4) | | ||
教态自然大方,仪表整洁 (2) | | ||
板书美观清晰,设计合理(2) | | ||
教学诊断、反思与学情分析(3) | | ||
教学 效果 (28分) | 教学民主,有助于学生对学科学习兴趣的培养(8) | | |
学生学得主动,学会学习 (6) | | ||
达成教学目标,不同层次的学生均有收获,(6) | | ||
有一定的生成性,教学效果好 (8) | | ||
评价人 | | 总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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