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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积分办法-襄实高[2014]5号

2014年01月08日 14:40:18 访问量:1464

襄实高[20145号  签发人:张绍康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职称评审积分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40号及襄城县教体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职称评审领导组,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成立由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委会,具体负责我校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加强宣传,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公示文件等形式,宣传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精神,做到每个教师知晓相关政策。

三、对任职资格和业绩条件进行公示和审查

符合《关于印发河南省试点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40号所规定的相应各项晋级条件者,经资格审核可参加当年职评晋级积分。

凡参加评审的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格证书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书,并进行公开展示,接受教师监督,设立监督电话,一经发现虚假材料,取消当年评审资格。评委会要对参加评审教师的材料,对照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四、积分办法

总分采用百分制,分为业绩积分、专家评价两部分,其中业绩积分最高分为70分,专家评价最高分为30分,满分共计100分。

、业绩积分办法(总分为70分,占总成绩70%)

业绩采用积分形式。此项积分占总分的70%,以所有候选人积分中的最高分为基准分,按照“个人积分÷基准分×70=最后得分”方式进行计算,此项总分为70分。

(一)、任职时间

任职时间(以聘任时间为准):在我校任现职以来,满一学年积2分,任现职以来不在我校,每学年积1分。此项积分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二)、学术水平

1、优质课等:县级积0.5分,市级积1分,省级积2分,国家级积3分。

论文等:在教育教学类CN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积1.5分,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积2分;参与课题研究并顺利结题(以结题鉴定为准),县级1分,市级积2分,省级积3分,国家级积4分。

学校举办的赛课、基本功比赛、学习标兵评选、教学反思评比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学校表彰,1分。

此项积分第1、2项由教研处根据上级职称评定的文件规定,按奖项高低顺次采用,只取文件中规定的数量,超出部分不再积分;第3项积分以在教研处2013年8月21日后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得荣誉为准,可累计

(三)、工作业绩

1、工作绩效(任现职以来)

(1)高一高二任课教师每学年总评排名前三分之一积1分,排名中间三分之一积0.5分。

(2)高三任课教师高考成绩排名前三分之一积1.5分,排名中间三分之一积1分,后三分之一积0.5分。高三体音美教师按中间三分之一积1分。

(3)毕业班教师同学科不足三人者,积分分别参照高三教师高考成绩排名前三分之一、中间三分之一执行。

(4)教学管理人员每学年总评排名前三分之一者积0.5分。

此项积分第(1)、(2)、(3)由教导处依据县教研室提供的学年总评成绩为准进行计算,第(4)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2、班主任工作

(1)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任一学年积1,一学期积0.5分(中间换班主任者,积分归学期底担任班主任的同志)

(2)任现职以来班主任量化考核以学校每学期总评为准,一等奖积0.5分,二等奖积0.4分,三等奖积0.3分。

(3)任现职以来被评为“教育之星”积1分。

4)在我校任现职以来在教师节期间获省、市、县、局优秀班主任分别积3分、2分、1分、0.5分,该项计分只取最高项,不累计。

此项积分第(1)、(2)、(3)由政教处负责提供,第(4)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3、优秀教师及教育教学工作单项奖

任现职以来在教师节期间获不同级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国家级积4分、省级积3分市级、县功勋教师积2分,有突出贡献教师教师积1.5分,县级、局级、校级分别积1分被学校评为“教学之星”积1分。

在教育教学工作某一方面获得国家市、县表彰,分别积2分,1.5分,1分,0.5

相关奖项按照上级职称评定的文件规定,按奖项高低顺次采用,只取文件中规定的数量,超出部分不再积分(校级除外)。其中优秀教师部分由办公室提供,教育教学工作单项奖由相关处室提供,取最高项不累计。

4、青年教师培养

凡是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在赛课、优质课等比赛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校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积2分、1.5分、1分、0.5分。(此项积分以在2013年8月21日后举办的各项比赛中获得荣誉为准,须由教研处等部门提供相应证明,可累计。)

(四)、工作量

1、出勤

在我校任现职以来,出满勤一年积2分,缺一个月扣0.5分(当年积分扣完为止,正常产假不扣分)。此项积分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2、担任工作

在我校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一学期1分,不满工作量一学期0.8分,无工作量不积分。

以每周一至周五8节以上正课为满工作量,高三教师按有关规定加2节后计算,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每周计8节,班主任工作每周计4节,中层副职计4节,中层正职计6节,副校级计8节,校级计12节。

此项积分涉及任课教师部分由教导处提供,涉及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及中层领导部分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专家评价(总分数为30分,占总成绩30%)

由校委会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将得票数折合为分数。此项积分占总结分的30%,按照“30÷投票人数×个人所得票数=最后分数”进行计算。此项总分数为30分,由办公室负责统计。

补充说明:

如遇积分相同的情况,按照班主任、任课成绩、工作量、任课年级的顺序进行比较,积分高的排位靠前。

五、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到期后一年内不得申报

2、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内不得申报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工作失误,不得申报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申报

六、学校推荐的高级、中级职称名额,因本人原因未通过上级职评机构评审的,下年度取消推荐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2014年1月6日

 

编辑:郑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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